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惠府〔2019〕12号)和《关于印发<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流程及后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惠市经信〔2018〕16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鼓励和引导作用,提高专项资金拨付效率,现组织开展2020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节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理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入库储备工作。增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绩效观念,项目申报、评审、使用等各环节以绩效为导向。不重复支持近三年(即:2017、2018、2019年度)已获得市级以上(含)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同一项目。
二、支持范围
(一)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支持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绿色照明工程等工业领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含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二)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支持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验收的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三)清洁生产审核项目。支持2019年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验收的清洁生产审核企业。
(四)绿色制造项目。支持入选第四批国家绿色制造品牌名单企业。
三、支持方式
(一)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采取奖补方式支持,按年节能量4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一次性奖励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二)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采取奖励方式支持,原则上按投资额20%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清洁生产审核项目。采取奖励方式支持,每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绿色制造项目。采取奖励方式支持,对入选第四批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品牌名单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同一个企业被入选2个或以上不同绿色制造品牌的可叠加奖励)。
最终项目资金安排额度,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项目情况,结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额度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惠州市辖区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项目实施地须在惠州市辖区内。
(二)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的产业政策,节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工作要求以及有关规定和程序。
(三)申报专项资金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单位必须是我市能耗双控“百千万”行动方案名单企业,项目已经实施完成(完工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8月31日),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含)。
2、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和清洁生产审核项目应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验收(评价),其中清洁生产审核评价验收评分80分以上(含)。
3、绿色制造项目单位应列入工信部第四批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名单。
五、申报材料
(一)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应提交: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封面及报告(附件1及1-1,原件),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1、2-2,原件),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项目单位内部决策实施该项目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项目实施证明材料(包括项目支出明细账、合同、发票及竣工验收报告等,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全文(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及附注等,复印件),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原件),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扶持情况说明(附件4,原件),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5,原件)等材料。
如果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还需提供项目投资方和受益方对本专项资金申报事项的协商决议(原件,确定本专项资金申报的唯一单位)。
(二)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应提交: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封面(附件1,原件),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1、2-2,原件),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项目实施证明材料(包括支出明细账、合同、发票及竣工验收报告等,复印件),专家验收意见(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全文(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及附注等,复印件),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原件),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扶持情况说明(附件4,原件),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5,原件)等材料。
(三)清洁生产审核项目应提交: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封面(附件1,原件),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2-1,原件),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专家评价验收评分表(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全文(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及附注等,复印件),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原件),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扶持情况说明(附件4,原件),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5,原件)等材料。
(四)绿色制造项目应提交: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封面(附件1,原件),企业(园区)基本情况表(附件2-1,原件),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工信部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公布文件(节选相关页面,复印件),经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全文(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及附注等,复印件),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原件),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扶持情况说明(附件4,原件),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5,原件)等材料。
六、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项目入库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摸查和申报工作。项目单位按属地原则,于2019年9月6日前向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一式2份,A4纸张装订成册,申报书封面加盖公章,侧面加盖骑缝章,原件材料都要有公章),逾期未送达的,视同放弃申报。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初审,填写审核意见书(附件7,每个项目一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现场核查表(附件8,每个项目一份)、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6),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于2019年9月16日前行文推荐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请严格按时间要求和材料要求上报,逾期或审核程序不完备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二)项目入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对于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清洁生产审核项目和绿色制造项目审核无误后直接入库,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对于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结合项目情况选取专家评审认证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等方式开展项目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入库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库管理。待2020年度预算下达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项目情况,结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额度,制定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下达。
附件:1、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节能循环经
济与绿色发展用途)项目申请报告(参考大纲);
2、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扶持情况说明(模板);
5、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6、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7、专项资金项目审核意见书;
8、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现场核查表。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16日
(联系人:曹志良,电话:2808968,电子邮箱:jnk2808968@163.com)
抄送:市财政局,局法规与财务科。
附件1: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
(节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用途)
申请报告
(2020年度)
申报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资金类别:(选择节能技术改造、能管中心建设、
清洁生产审核、绿色制造项目其中之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附件1-1: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参考大纲
一、单位基本情况和项目基本情况
二、企业能源管理情况
2.1企业能源管理目标
2.2企业能源管理组织结构、人员及职责
2.3企业能源管理规章制度
2.4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及管理情况
三、项目实施前用能状况
3.1项目实施前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装置的规模(用文字和图表说明)
3.2项目实施前消耗的能源种类、数量
3.3 项目实施前能源计量措施(文字、图表说明)
3.4 项目实施前产品种类、数量和统计方法
四、项目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
4.1项目实施节能改造的工艺流程和主要生产装置(用文字和图表说明)
4.2 项目改造后拟使用的能源种类、数量
4.3项目改造后能源计量措施(文字、图表说明)
4.4 项目改造后产品种类和数量和统计方法
五、项目投资情况
包括项目投资概算、资金落实及已投入明细情况等
六、项目改造后运行情况及绩效分析
七、项目节能量测算和监测方法
7.1项目节能量测算的依据和基础数据
7.2项目节能量测算公式、折标系数和计算过程
八、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额度
附件1-1-1:
节能量确定和监测方法
一、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节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节能量的计算和监测。
二、节能量确定原则
(一)本方法所称的节能量是指项目正常稳定运行后,因用能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而形成的年能源节约量,不包括扩大生产能力、调整产品结构等途径产生的节能效果。若无特殊约定,比较期间为一年。
(二)节能量确定过程中应考虑节能措施对项目范围以外能耗产生的正面或负面影响,必要时还应考虑技术以外影响能耗的因素,并对节能量加以修正。
(三)项目实际使用能源应以受审核方实际购入能源的测试数据为依据折算为标准煤,不能实测的可参考附表中推荐的折标系数进行折算。
(四)对利用废弃能源资源的节能项目(工程)(如余热余压利用项目等)的节能量,根据最终转化形成的可用能源量确定。
三、节能量确定方法
项目节能量等于项目范围内各产品(工序)实现的节能量之和扣除能耗泄漏。单个产品(工序)的节能量可通过计量监测直接获得,不能直接获得时,可以通过单位产量能耗的变化进行计算确定,步骤如下:
(一)确定单个产品(工序)节能量计算的范围
此产品(工序)直接相关联的所有用能环节,即是单个产品(工序)节能量计算的范围。
(二)确定单个产品(工序)的基准综合能耗
项目实施前一年单个产品(工序)范围内的所有用能环节消耗的各种能源的总和(按规定方法折算为标准煤),即为此产品(工序)的基准综合能耗。如果前一年能耗不能准确反映该产品(工序)的正常能耗状况,则采用前三年的算术平均值。
(三)确定单个产品(工序)的基准产量
项目实施前一年内,单个产品(工序)范围内相关生产系统产出产品数量为此产品(工序)的基准产量。全部制成品、半成品和在制品均应依据国家统计局(行业)规定的产品产量统计计算方法,进行分类汇总。如果前一年产量不能准确反映该产品(工序)的正常产量,则采用前三年的算术平均值。
(四)计算单个产品(工序)的基准单耗
用项目实施前单个产品(工序)的基准综合能耗除以基准产量,计算出基准单耗。
(五)确定项目完成后单个产品(工序)的综合能耗、产量和单耗
按照相同方法,统计计算出项目完成后一年的单个产品(工序)的综合能耗、产量和单耗。
(六)计算单个产品(工序)节能量
项目实施前后单个产品(工序)单耗的差值与基准产量的乘积,为单个产品(工序)节能量。
(七)估算能耗泄漏
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对项目能消耗的影响及项目实施对项目范围以外的影响,估算出能耗泄漏(扣减或增加)。
(八)确定项目节能量
项目范围内各产品(工序)的节能量之和扣除能耗泄漏,得到项目所实现的节能量。
四、节能量监测方法
受审核方应建立与项目相适应的节能量监测体系、监测方法和计量统计的档案管理制度,以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建成后,可以持续性地获取所有必要数据,且相关的数据计量统计能够被核查。
其中监测方法应符合《GB/T 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的要求,监测设备应符合《GB 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的要求。
附件1-1-2:
各种能源参考热值及折标准煤系数表
能源名称 |
平均低位发热量 |
折标准煤系数 |
||
原 煤 |
20908kJ/kg(5000kcal/kg) |
0.7143kgce/kg |
||
洗精煤 |
26344(6300kcal/kg) |
0.9000kgce/kg |
||
其它洗煤 |
洗中煤 |
8363kJ/kg(2000kcal/kg) |
0.2857kgce/kg |
|
煤泥 |
8363kJ/kg~12545kJ/kg (2000kcal/kg~3000kcal/kg) |
0.2857kgce/kg~0.4286kgce/kg |
||
焦 炭 |
28435kJ/kg(6800kcal/kg) |
0.9714kgce/kg |
||
原 油 |
41816kJ/kg(10000kcal/kg) |
1.4286kgce/kg |
||
燃料油 |
41816kJ/kg(10000kcal/kg) |
1.4286kgce/kg |
||
汽 油 |
43070(10300) |
1.4714kgce/kg |
||
煤 油 |
43070kJ/kg(10300kcal/kg) |
1.4714kgce/kg |
||
柴 油 |
42652kJ/kg(10200kcal/kg) |
1.4571kgce/kg |
||
煤焦油 |
33453kJ/kg(8000kcal/kg) |
1.1429kgce/kg |
||
渣油 |
41816(10000kcal/kg) |
1.4286kgce/kg |
||
液化石油气 |
50179kJ/kg(12000kcal/kg) |
1.7143kgce/kg |
||
炼厂干气 |
46055kJ/kg(11000kcal/kg) |
1.5714kgce/kg |
||
油田天然气 |
38931kJ/m3(9310kcal/m3) |
1.3300kgce/ m3 |
||
气田天然气 |
35544kJ/m3(8500kcal/m3) |
1.2143kgce/ m3 |
||
煤矿瓦斯气 |
14636kJ/m3~16726kJ/m3 (3500kcal/m3~4000kcal/m3) |
0.5000kgce/m3~0.5714kgce/m3 |
||
焦炉煤气 |
16726kJ/m3-17981kJ/m3 (4000kcal/m3-4300kcal/m3) |
0.5714kgce/m3-0.6143kgce/m3 |
||
高炉煤气 |
3763kJ/m3 |
0.1286kgce/m3 |
||
其它煤气 |
a)发生炉煤气 |
5227kJ/kg(1250kcal/m3) |
0.1786kgce/ m3 |
|
b)重油催化裂解煤气 |
19235kJ/kg(4600kcal/ m3) |
0.6571kgce/ m3 |
||
c)重油热裂解煤气 |
35544kJ/kg(8500kcal/ m3) |
1.2143kgce/ m3 |
||
d)焦炭制气 |
16308kJ/kg(3900kcal/ m3) |
0.5571kgce/ m3 |
||
e)压力气化煤气 |
15054kJ/kg(3600kcal/ m3) |
0.5143kgce/ m3 |
||
f)水煤气 |
10454kJ/kg(2500kcal/ m3) |
0.3571kgce/ m3 |
||
粗苯 |
41816kJ/kg(10000kcal/kg) |
1.4286kgce/kg |
||
热力(当量值) |
— |
0.03412kgce/MJ |
||
电力(当量值) |
3600kJ/(kW•h)[860kcal/(kW•h)] |
0.1229kgce/(kW•h) |
||
电力(等价值) |
|
|
||
蒸汽(低压) |
3763MJ/t(900Mcal/t) |
0.1286kgce/kg |
注:惠州电力(等价值)折标准煤系数按0.280kgce/(kW•h)计算。
附件2-1: 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
|
|||||||||
单位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企业获得的 主要称号 |
(如:清洁生产审核、循环经济、能效对标、能管体系建设、绿色制造等相关荣誉称号) |
|||||||||||
单位登记注册类型 |
|
职工人数(人) |
|
其中:技术人员(人) |
|
|||||||
有无不良信用记录 |
|
有无国家认定的技术中心 |
|
|||||||||
单位总资产 |
|
固定资产原值 |
|
固定资产净值 |
|
资产负债率 |
|
|||||
单位贷款余额 |
|
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 |
|
短期贷款余额 |
|
|||||||
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国内市场占有率,2018年的水、能源及相关资源消费量 |
|
|||||||||||
企业经营情况 |
2018年 |
备 注 |
||||||||||
主营业务收入 |
|
|
||||||||||
利 润 |
|
|
||||||||||
税 金 |
|
|
注:单位总资产、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值、资产负债率、单位贷款余额、企业经营情况等按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如实填写。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附件2-2: 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盖章) |
|
所属行业 |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建设 起止年限 |
年 月至 年 月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填报固定电话和手机) |
||||||||||||||||||||||
项目总投资 |
|
固定资产投资 |
|
银行贷款 |
|
自筹及其他 |
|
||||||||||||||||||||
项目建设必要性(资源能耗消耗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
|
||||||||||||||||||||||||||
项目建设内容 |
|
||||||||||||||||||||||||||
项目绩效分析 |
资源能源节约情况 |
||||||||||||||||||||||||||
节水(吨/年) |
节 电 (万度/年) |
节煤 (吨/年) |
节油 (吨/年) |
节天然气 (万m³/年) |
节蒸汽 (吨/年) |
节能量 (吨标煤/年) |
年经济效益 (万元) |
||||||||||||||||||||
|
|
|
|
|
|
|
|
||||||||||||||||||||
环境(减排)效益 |
|||||||||||||||||||||||||||
废水 |
COD |
氨氮 |
总磷 |
废气 |
SO₂ |
NOx |
粉尘 |
烟尘 |
CO₂ |
VOCs |
一般固废 |
危险废物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注:绩效分析按项目实施后具体产生的效果填写,若无则填“0”。
附件3: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
预期产出 |
产出 计划 |
预期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及质量 |
总目标:(填列总产出及质量、成本等内容) |
(论证材料及相关依据) |
||||
年度阶段性目标:(填列年度产出及质量、成本等内容) |
||||||||
效率计划 |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
项目实施内容 |
开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论证材料及相关依据) |
|||
1. |
|
|
||||||
2. |
|
|
||||||
…… |
|
|
||||||
预期效果 |
预期社会经济效益 |
指标类别 |
个性化指标 |
上年度实际水平 |
本年度计划完成水平 |
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
说明 |
(论证材料及相关依据) |
社会效益 |
|
|
|
|
反映项目实施直接产生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等,根据项目属性特点,可选择其中一或多项效益,研究设置个性化指标及其目标值。 |
|||
…… |
|
|
|
|||||
经济效益 |
|
|
|
|
||||
…… |
|
|
|
|||||
生态效益 |
|
|
|
|
||||
…… |
|
|
|
附件4:
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扶持情况说明(模板)
本公司XXXXX项目申报2020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节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用途),本项目未申报和未获得过国家、省、市财政资金扶持,特此说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
本公司及本人知悉并保证提交的项目资金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项目及建设内容真实,符合申报要求,并承诺本公司不存重大信用问题。如获得资金支持,本公司保证专款专用、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和管理工作。如有不实之处,本公司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注:此承诺书若为授权代表签名还须提供有效的授权文件。
附件6:
××(县、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 目 内 容 |
起止 年限 |
总投资 |
项目绩效分析 |
是否列入“百千万”行动名单 |
||
|
银行 贷款 |
自筹及 其他 |
|||||||
|
|
|
|
|
|
|
|
|
|
××(县、区)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清洁生产审核、绿色制造等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类 别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一、 二、 三、
|
|
|
附件7:
专项资金项目审核意见书
根据《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0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节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企业(单位)提交的×××项目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组织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了核查,逐一核对了申报材料原件,查看了项目现场)。经审核,企业(单位)申报材料齐全、与原件相符,项目真实,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上报。
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8 :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现场核查表
项目名称 |
|
||
项目单位 |
|
||
地 址 |
|
电话 |
|
现场核查组 成员 |
|
||
现场核查日期 |
|
||
现场核查情况 及结论 |
(根据市申报通知要求,核对了×××等申报材料原件,实地查看了项目现场。经核查,企业申报材料齐全、与原件相符,项目符合申报要求。)
|
||
核查签名 |
核查组成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受核查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职务: ,联系电话: ) |
关于2020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节能循环经济与绿色发展用途)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doc